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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民法院2015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

发布日期:2015-08-13浏览次数: 字号:[ ]

 

 

枝江市人民法院

2015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5年上半年,我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围绕市纪委对我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函》的要求,以整改落实为重点,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保障措施的通知》精神,围绕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函》的要求,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我院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

一是调整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新任党组书记、院长谭国虎任组长,新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按照《中共枝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强化履行主体责任的痕迹管理和履责程序的流程管理,督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得到较好的贯彻和落实。

二是新修订完善了《法院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法院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逐项明确,将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分解到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构建层层压紧压实的责任体系,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三是强化履责管理。主责办认真落实党组主责措施,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年初总体部署,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进一步以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与压力,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主责办对发生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部门,按照“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的违纪问题,部门负责人主动发现并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不承担领导责任,对于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二、进一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

以廉洁司法为重点,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今年先后开展了“2015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暨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和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国虎同志亲自作动员报告,亲自部署。

1、开展政治理论、廉洁司法学习教育。围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和公正廉洁司法主题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以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开展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学习征文等活动,引导全院干警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把握角色定位。

2、廉政党课专题辅导。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党组书记、院长谭国虎结合我院实际,以廉洁司法为主题,上了一堂《讲规矩、守底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党课;邀请市纪委副书记杨玉华同志上了一堂《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争做廉洁从政好表率》的纪律作风教育辅导课;邀请宜昌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龙文同志上了一堂《识大局、守规矩、重品行、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的廉政教育课。通过专题辅导,进一步体会到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组织干警进行了“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 廉洁司法大讨论。结合最高法编辑的《警示案例选编》和我院近年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大讨论,开展对照检查,重点查找人民法院存在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每一位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撰写个人心得体会。

4、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重温了法官誓词,面对国旗举行了神圣庄严的法官宣誓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国虎同志与各位班子成员、各位班子成员与庭室处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办廉政专栏、发廉政短信、召开助廉座谈会;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在整改中,我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一步以“六难三案”为重点,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1、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对本院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不管案件大小,一律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公开审判流程;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依法公布相关情况,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对裁判文书实行应上的全部上网,2015年以来共上网464件,上网率84%,目前我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居宜昌各基层法院首位。开通了12368短信平台,当事人拨打12368就可了解案件的进程等情况,使审批流程向当事人公开。

2、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立案信访大厅改为诉讼服务中心,分设五大服务区,即立案服务区、导诉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综合服务区。中心门前设有平面示意图,设置三个窗口,添置了休息座椅和婴儿座椅,饮水器具、急救箱和雨伞等卫生、应急服务设施;提供报纸、笔墨纸张、老花镜、诉讼格式文本、部分案件登记立案材料提交标准表、诉讼指南;POS机投入使用,实现了立案、缴费一站式服务

3、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实行网上立案、网上送达,通过上述举措,使诉讼便民措施基本完善。实行立案登记制,解决立案难问题。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我院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审核,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在实施过程中,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向市委汇报改革情况,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并坚持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带班值班,积极应对立案改革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目前立案改革已在我院全面推进,据统计,改革以来受案数量与去年同比增幅高达76%,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立案难的问题。

4、严格三公经费管理。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3次,统一思想,研究制定了我院《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流程,严格实行五支笔签字的财务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在院财务室统一指导下,组织各庭室内勤,对去年以来经费管理中不规范的情形进行了集中整改。在整改的基础上,重申了严格执行上级财务管理规定及本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清理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中,我院高度重视,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迅速成立专班开展了清理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作。对于我院2013年以来发放的津补贴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理,共清理十项,合计242340元,全部清退上交国库,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院津贴补贴发放工作。

5、加强机关管理,切实增进日常纪律、规矩意识。今年院党组针对近年机关管理的漏洞和问题,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请休假及外出管理的通知》等共计十多项制度,使各项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与此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作息时间,将原来上班刷卡改变为指纹打卡;实行工作人员外出去向牌;经常性检查车辆的使用、停放,并明确了责任人;严格财务管理流程,实行五支笔签字的财务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使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市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找准关键部位、环节,认真细化落实责任。

1、认真组织学习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深刻领会《意见》和《办法》的重要意义。

2、完善责任体系。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分解实施方案》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及具体措施,实行责任清单,将重点工作落实责任人,分解到庭室处。

3、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分解,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对本院各庭、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院长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具体抓具体管,对分管庭室的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抓具体管,做到各司其职,每个责任部门总结汇报惩防体系建设责任目标工作情况。

4、强化责任考核。每季度由纪检组长牵头,会同院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纪律作风建设进行检查,年底与业务工作一起考核,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五、加强监督,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根据中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三项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1、加强内部监督,做到抓早抓小。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组书记带头督查2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院各庭室明查暗访2次,各种会议考勤20余次,上班打卡抽查20余次,查车辆停放50余次。除日常监督检查外,还重点加强了八小时以外节假日的督查工作。成立元旦、清明节督察组,分别由党组成员带队,干警能流参与,履行“两个责任”。实行案件廉政回访制度,上半年监察部门对已评查的刑事、民事及执行案件进行了抽查回访,抽查回访50件,回访当事人81人。今年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共对违反上班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等情况的5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及时督促他们在纪律作风方面守纪律讲规矩。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是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201516月,法院(包括法庭)受理民商事、行政案件2053件,均发放了廉政监督卡。二是认真落实“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五个一”信访工作机制,通过信访窗口了解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法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了与最高法院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室,当事人可提前预约并与上级法院直接远程视频对话,反映问题,努力使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我院接待来访22件,收到来信8件,结案29件,还有一件正在处理中。四是开通了与最高法院联通的网上举报系统,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五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开展四类案件评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2015年,我院开展了对2014年以来的“改判、发回、指令再审、隐性超审限”四类案件的逐一评查,全院共评查隐性超审限案件328件,改判案件11件,发回重审案件11件,指令再审案件 1件。并逐案填写评查统计表,写出评查报告,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今后的整改措施进行书面总结汇报,切实纠正案件差错和瑕疵,从源头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遏制涉诉信访新案的发生,努力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队伍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4、落实干扰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将最高院关于《司法机关内部入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印发给各部门,组织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积极探索建立干扰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相关制度,今年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举报投诉一名干警过问案件打招呼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按照《规定》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六、上半年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上半年,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体责任履行得不够,主要是各庭室负责人因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精力投入不够;二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主要是检查频率不够;三是司法作风上慵、懒、散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如少数干警上下班迟到早退、少数干警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等。

下半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省高院、市中院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四个从严”,守纪律、讲规矩,抓好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履行好“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纪律。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确保党的政治纪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规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巡查,加强对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公务用车、执法办案纪律等方面监督检查,努力探索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和责任追究,不断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三是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贯彻好、执行好,把刚性的制度规定与严格的执纪监督结合起来,继续以“六难三案”为重点,促进司法作风的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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